取走他人卡上18000元 因信用卡詐騙罪被判刑
作者:宋妍 發布時間:2012-07-20 瀏覽次數:646
張某在ATM柜員機查詢銀行卡余額時,意外發現一張別人遺失的銀行卡,一時起了貪念,連續取款多次,最終取光了該卡中的18000元。近日,江蘇省泗洪縣人民法院審結了該案,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12年2月10日,張某在泗洪縣雙溝鎮建設東路泗洪農村商業銀行雙溝支行ATM柜員機查詢銀行卡余額時,發現湯某遺忘在該柜員機中的銀行卡,隨后取走卡內18000元人民幣,并將該卡丟棄。案發后,張某違法所得被追回,已返還被害人,張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法院認為,張某冒用他人信用卡在銀行自動取款機上支取現金,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張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張某自愿認罪且積極退出違法所得,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