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歲男子仿效古惑仔 搶劫出租車司機六百余元
作者:王林萍 發布時間:2012-07-20 瀏覽次數:466
19歲的年紀,原應徜徉于象牙塔內,接受更高層次的教育,但家住啟東市南陽鎮的陳某酷愛香港黑社會題材類電影,平日仿效古惑仔之做派,恣意玩耍混跡于網吧等娛樂場所,一念之差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012年7月18日,啟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陳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2012年3月21日凌晨,陳某及友人朱某(因未成年人,另案處理)在花完身上所有的錢后,走出了網吧。兩人在馬路上一邊閑逛一邊商討找錢的法子。凌晨馬路上很安靜,偶爾幾輛出租車從旁一馳而過。陳某腦子一轉,便提議去搶出租車司機,正好沒什么主意的朱某立馬響應。二人竄至啟東市匯龍鎮東汽車站附近尋找目標,見正在招攬生意的施某年紀較大,身材瘦小,便將施某定位作案目標。坐上施某的出租車后,陳某謊稱去東元稹外婆家。當車行至南陽鎮211省道與北塘路交界處時,他又借口暈車想吐讓施某停車,下車后即腳踢駕駛室車門,與此同時,朱某也迅速從后排坐至副駕駛位置,用手臂鉤住施某脖子并拔下車鑰匙。二人對施某進行言語威脅,并劫得人民幣660元。為防止施某報警,他們在取下施某手機電池后很快逃離現場。3日后兩人被公安人員抓獲。
案發后,陳某早已離婚的父母心痛不已,積極代為賠償被害人施某的全部經濟損失,取得了施某的諒解。法院認為,被告人施某伙同他人以暴力、脅迫的方法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念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又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故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