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罩碎片揪出肇事逃逸者
作者:朱來寬 發布時間:2014-06-20 瀏覽次數:501
肇事現場留下摩托車燈罩碎片
民警到達現場后,有目擊者反映,在這條水泥路上,本村一個3歲小女孩被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摩托車撞傷,但摩托車駕駛員沒有停車就直接向東逃逸了。辦案民警經過勘察,現場遺留一個摩托車轉向燈燈罩碎片,沒有人看見摩托車的車牌照。經過調查走訪,辦案民警僅發現唯一有價值的證據,就是事故現場的這些燈罩碎片。警方通過進一步走訪調查,他們初步斷定現場遺留下來的摩托車燈罩碎片,是一輛“本田”摩托車遺留下的轉向燈罩碎片。
燈罩碎片揪出肇事逃逸者
隨后,警方針對宿遷市宿城區埠子鎮和龍河鎮的900多輛本田牌摩托車進行了逐個排查。3天過后,民警進一步確定了肇事車輛是“本田WH125型”摩托車。確定車型之后,民警把排查范圍進一步縮小,經查,上述車型在埠子鎮只有3輛。確定嫌疑車輛以后,民警分別對擁有上述型號摩托車的3戶人家進行了排查。在埠子鎮祠堂村陳莊組的一戶人家,民警發現了一輛牌照號碼為蘇NUJ6××的摩托車,車主為陳某,這輛摩托車的右前側轉向燈燈罩脫落,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民警將事故現場提取的摩托車燈罩碎片與犯罪嫌疑人陳某的車輛經過對比發現,兩者完全吻合。但面對事實,陳某對其犯罪事實拒不承認。
認罪悔過獲得諒解
“當時腦子全部糊涂了。”犯罪嫌疑人陳某在鐵的事實面前,最終交代了自己肇事逃逸經過。原來,當天下午,陳某駕駛自家摩托車到其岳父家接女兒回家,經過事發現場時,因為車速過快,操作不當造成了車禍。“當時我車上也帶一個小孩,坐在我前面,騎車太快。當時從西邊騎車過來,那個小孩橫穿馬路,我看到時已經來不及了。”被告人陳某稱,他當時心里也很害怕,感覺事故不太嚴重,就離開了現場。陳某說事發后回到家,他因為害怕連續兩天晚上一直都沒睡著覺。而在這兩天中,由于搶救無效,被撞倒的3歲小女孩已經離開了人世。“當時我應該下車把小孩帶到醫院去搶救,現在很后悔。”陳某說。
被告人陳某歸案后,其親屬代其與被害人近親屬達成賠償和解協議,被告人陳某已得到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陳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已得到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社區矯正機構經過調查評估,認為對被告人周才強適用非監禁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符合適用非監禁刑的條件。綜上,法院決定對被告人陳某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遂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