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經濟開發區法院公開審理一起聚眾斗毆致人死亡案,本案涉及的九名被告人在開發區刑事法庭分別接受了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3112510許,被告人陳某、馬某、朱某和李某、趙某(二人均另案處理)等7人在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廟鎮邁樂迪KTV唱歌準備離開時,在該KTV三樓走廊里與馮某、被告人劉某、王某、權某、高某等人因瑣事發生爭執,繼而雙方發生打斗并相約至KTV門口斗毆。被告人陳某、馬某、朱某和李某、趙某等七人先至KTV門前,并準備了木棍、石塊、匕首等兇器,后馮某和被告人劉某、王某、權某、高某等人先后持酒瓶從KTV沖出,與被告人陳某一方等七人互相斗毆。互毆中馮某被李某持匕首捅刺右胸部,經搶救無效死亡,權某被趙某持磚塊砸傷,馬某被劉某持酒瓶捅傷。經法醫鑒定:馮某符合被他人持單刃銳器捅刺右胸部致主動脈、肺臟破裂大出血死亡,權某、馬某的傷情構成輕傷。

 

經審理,法院認定被告人陳某等九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有關規定,應以聚眾斗毆罪追究雙方刑事責任。此案將擇日宣判。

 

法官提示: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在各類犯罪中的比重不斷攀升,尤其是聚眾斗毆等犯罪形式時有發生,由于青少年具有不成熟、不穩定的特點,加上自身強烈的獨立意識與好勝心,常常在已經作出錯誤的決策和行為時難以接受他人的勸阻,不知悔改,一意孤行,意氣用事,不計后果,最終導致犯罪。社會、學校、家庭應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加強對青少年進行道德品質教育和法制教育,從而在最大程度上降低青少年犯罪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