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林遭遇交通事故導致八級殘廢,為拿到賠償金將肇事方和保險公司訴至法院。然而,法院最終僅判決支持了李全林的父母以及他一個兒子的撫養費,李全林另外的兩個兒子的撫養費為何沒有得到支持呢?

 

李全林因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身體遭受八級傷殘,本來從事以體力勞動為主的他,因部分喪失了勞動能力,已無法從事原來的工作。李全林是名副其實的一家之主,上有七十多歲年邁的老父母,下有三個子女,其中兩個尚未成年,妻子也是打打臨工,一家老小的生與事故對方及保險公司多次協商無果,無奈向昆山法院提起訴訟,起訴要求被告方承擔被撫養人生活費在內的各項費用。然而,法院最終僅判決支持了老父母及一個兒子的撫養費,還有兩個兒子的撫養費未獲支持。

 

原來,李全林出生在河南農村,當地依舊有著嚴重的重男輕女傾向,夫妻婚后不生幾個兒子就像后繼無人,無法向父輩及祖上交代,甚至在村里都抬不起頭來。在第一個女兒出生后,李全林夫婦就又偷偷摸摸生育了兩個兒子,但由于國家政策不允許,李全林的兩個兒子一直都沒有辦理戶口登記。開庭的時候,李全林將村委會的關于他家庭成員的證明提交給了法庭,兩個兒子也到庭旁聽了庭審。但是經多次詢問與調查,兩個兒子既沒有戶口登記,也沒有出聲醫學證明,其身份在法律上并沒有得到有效確認。法院最終無法支持李全林的這一主張。

 

法官說法:在我國現行戶籍制度下,沒有戶口可謂寸步難行,在求學、求職、結婚、生子等方面將遭遇重重阻礙。雖然李全林事實上生育了兩個兒子,但因未能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兩個兒子的法律身份,更無從證明與李全林的法律關系,故兩個未成年兒子的被撫養及相關法律權益均不受法律保護。計劃生育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夫妻雙方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應當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及時辦理繳納罰款、交納社會撫養費等手續,及早為子女落戶。(人名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