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月,句容法院少年庭受理了一起離婚案件,送達給被告陳某的應訴材料屢遭退回。究竟是何原因兩次未能送達?隨后,辦案人員來到被告陳某的娘家了解情況。

 

被告陳某與原告趙某已分居多年,陳某常年在外打工,家中只有年邁的母親。因陳某不在家,承辦法官希望老人能代收應訴材料,并轉告女兒及時到庭應訴,又向老人解釋其女兒雖然是被告,但法院會站在公平的角度上處理問題,而老人因不信任,仍懷有抵觸情緒,不愿告知女兒的聯絡方式。

 

轉眼半個多月過去了,法院仍然未能與陳某取得聯系。為打消老人的顧慮,及時聯系當事人,辦案人員輾轉邀請了被告所在地的婦聯、村委會工作人員再次前往陳某家中,以尋求線索。在法官及基層干部長達一個多小時的耐心解釋下,老人終于了解到法官的用心良苦,法院要求其女兒出庭應訴是為了更好地維護其女兒的合法權益,幫助其化解婚姻矛盾,隨后老人欣然把女兒的手機號碼告訴了法官。承辦法官和陳某成功取得了聯系,通過電話溝通,陳某表示會如期到庭參加訴訟。

 

開庭當天,陳某按照傳票時間準時來到法院,在承辦法官耐心地溝通調解之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最終該案以調解結案,較好的保障了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避免了缺席判決可能帶來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