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人生有三碗面最難吃:情面、場面、人面。日前,通州就有兩男子因沒有把握好“情面”界限而獲刑。該兩男子的朋友無證駕車肇事,兩男子礙于朋友“情面”,企圖幫朋友“頂包”,結果非但沒能得逞,兩人還因犯包庇罪于616被南通市通州區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被告人曹某和江某均是通州三余鎮人。201311921許,曹某和江某的朋友顧某(已判刑)無證駕駛一輛小型客車在南通市通州區金沙鎮金余加油站附近的路段發生車禍,將被害人蔡某撞飛至路邊的油菜花地中,造成被害人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后,顧某自知自己無證駕車屬違法行為,為逃避處罰,便逃離了事故現場,電話聯系朋友曹某,要被告人曹某幫其“頂包”事故,承諾被害人的經濟賠償責任全部由自己私下承擔。

 

被告人曹某接到電話后立即趕到了事故現場,到達現場后,曹某發現事故較為嚴重,考慮到自己以后還要經常駕車,怕“頂包”會影響自己的駕駛資格,便拒絕了顧某的“頂包”要求。但顧某又要求其幫忙再找個有駕駛證但不常用的人來幫忙“頂包”,曹某便找到了自己的朋友江某。同時,顧某還承諾假如被告人江某的駕駛證因此被吊銷,其可以到自己工地來打工。江某礙于老朋友曹某的面子,又覺得反正自己的駕照又基本不用,便答應了幫顧某“頂包”。顧某與江某兩人經過對事故情況的串通后,江某便以肇事者的身份報了警。

 

然而被告人顧某、江某和曹某三人忘了一句老話,再狡猾的狐貍也逃不過獵人的眼睛。公安機關經現場勘查等手段后發現江某的供述存在諸多可疑之處。最終,經公安機關再次訊問,被告人曹某和江某不得不向公安機關坦白了自己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