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人民法院,我才順利拿到這筆救命錢,你們辛苦了!”5月21日下午,申請人袁某來在兒子小袁帶領下來到南通港閘法院領取最后一筆賠償款,他激動的向承辦人不停的表示感謝。至此,一起標的10萬余元的提供勞務者受傷賠償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今年54歲的袁某是徐州人,來南通打工已有多年。2013年7月,袁某應老鄉王某之邀為南通某繩網廠維修屋頂。在維修過程中,由于屋頂年久失修,袁某不慎一腳踏空,從三米多高的屋頂摔至地面,頭部受傷。事故發生后,袁某被立即送往南通市第一人民醫院急救,診斷為右側頂骨、左側顳骨骨折。經過治療,袁某于2013年11月份出院,后經鑒定,袁某傷情構成8級傷殘。因醫療費用等問題,袁某將王某與南通某繩網廠訴至港閘法院,法院審理后依據各方責任大小判決王某承擔各項費用17萬余元,繩網廠承擔10萬余元。

  判決生效后,王某履行部分費用后與袁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但繩網廠卻遲遲未付分文。而袁某還亟待后續治療,無奈之下,2014年12月,他向港閘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案件承辦人調查后發現,繩網廠系老集體企業,由于經營不善,數年前就已解散工人、停止生產,目前名下除了幾間廠房外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但是如果簡單將廠房予以拍賣,不僅耗費時間長,拍賣效果可能也不盡如人意。

  如何才能快速執行到位,這個問題縈繞在承辦人腦海中。在實地走訪中承辦人了解到,有幾間廠房被人租用作倉庫、門市,而由于效益不佳,這幾家租戶的的租金長期拖欠,有的已經兩三年沒交了。何不以這些到期債權作為執行的突破口?!承辦人向繩網廠負責人郭某提出了自己的想法,郭某對此嗤之以鼻,“這些房租我們作為房東都收不上來,他們怎么可能會交給你們!”承辦人聽后沒有氣餒,她一家一家與租戶溝通執行事宜,講述申請人的受傷情況,釋明法律規定,提示拒不協助執行的法律后果。在承辦人一遍又一遍的思想工作及法律威懾下,租戶們最終有所觸動,表示愿意分期履行。5月21日,隨著最后一筆一萬余元執行款如期繳納到法院,一件本已山窮水盡的執行案件得以柳暗花明,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