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將存款存入他人賬戶討錢難 法院幫忙解決
作者:王黎 發布時間:2014-06-12 瀏覽次數:682
近日,昆山法院審結一起不當得利案件,張某誤將存款存入他人賬戶,在經過多方協助討要無果后,最終通過訴訟維護了自己的權益。
2013年11月的一個下午,張某在某鎮上的一個郵電儲蓄所存款,由于存錢的時候比較匆忙,一時沒有記清自己的卡號,陰差陽錯的將3300元存入了陌生人的卡上。事發后,張某焦急萬分,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案,經派出所對卡號進行查詢,查到了該卡號的戶名為盧某,但是公安局以沒有犯罪事實為由,作出了不予立案的通知書,無奈之下,張某只得與盧某聯系要求商討歸還其3300元,事與愿違,張某多次與盧某商討歸還事宜,盧某以種種理由拒不合作,最終張某只能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法院審理后,盧某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以張某提供的存款憑單、手續費收據及相關的報案證明認為,雙方之間并無法定和合同上的權利、義務關系,張某誤存入盧某卡上的錢屬不當得利,應由盧某予以返還,最終判決盧某歸還張某3300元。
法院說法:所謂不當得利,指的是沒有合法根據而取得利益,并使得他人遭受利益損害的事實,返還不當得利的方法有原物歸還和金錢歸還等。現如今,無卡存款已經相當普遍,市民在使用ATM機進行無卡存款時一定要細心謹慎,核實好卡號和身份信息,避免存款存入他們賬戶,避免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如有市民向案件中的盧某一樣遇到此類事情,一定要在核實情況下及時向受害人返還存款,畢竟拒不返還不當得利于情于理都是講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