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喝酒誤事,這話一點不假,句容的老張喝高后產(chǎn)生自己被車撞倒的幻覺,將停放在路邊的“寶馬”砸壞,句容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其拘役四個月。

 

1966年出生的老張酒量雖不大,平時卻總愛拉朋友喝上幾口。20143月的一天傍晚,老張下班途中遇到朋友老李,就要求到老李家喝酒。到了老李家,老李家飯菜還沒做好,兩人就拿了瓶白酒你一杯我一杯喝了起來。酒過三巡,已有醉意的老張說沒菜喝酒不香,自己回家拿點菜過來繼續(xù)喝。

 

老張回家取了菜,又拿了家里的半瓶白酒往老李家走,邊走還邊喝,很快酒瓶見了底,老張也醉得暈暈乎乎,橫穿馬路時自己一個踉蹌跌倒在停放在路邊的一輛“寶馬”車旁。老張覺得自己是被車撞倒了,一時間很是氣憤,于是產(chǎn)生了報復心理,掙扎著從地上站起,掄起手中的酒瓶使勁朝轎車前擋風玻璃等處砸去,酒瓶砸醉了他仍不停手,看著他瘋狂的舉動,路邊的行人也不敢上前阻止,于是報了警。警察來時,老張靠在車邊已醉得不省人事,而“寶馬”車主正守在車邊看著被砸壞的車和躺在地上的老張?zhí)湫苑恰?/span>

 

事后經(jīng)鑒定被毀壞的寶馬車損失價值為人民幣9200元,老張在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積極賠償了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且得到了對方的諒解。

 

法院審理后認為老張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應依法予以懲處,鑒于老張系初犯、偶犯,并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取得對方的諒解,確有悔罪表現(xiàn),可酌情從輕處罰,故判處其拘役四個月,緩刑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