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開慢車被后方車按喇叭 下車理論換來牢獄之災
作者:夏倩 發布時間:2014-06-10 瀏覽次數:504
酒后開慢車,不料被后方公交車猛按喇叭,驚醒同在車內的女兒。這一舉動惹怒了醉酒司機吉某,吉某下車找公交司機理論,乘客見狀報了警。
吉某是泰州人,2003年來錫打工。今年1月29日,吉某一家去同在無錫打工的堂弟家吃飯,席間吉某喝了半斤白酒。吉某稱,車子是向租車公司租來準備回家過年的,雖然妻子有駕照,但已經好幾年沒開了,擔心到時出意外。考慮到當時回租住地的路程不遠,頭也不暈,還能開車,吉某便抱著僥幸心理打算慢點開,妻子則抱著女兒在一旁看著。
吉某表示,當時的車速只有
經檢測,吉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每毫升2.34毫克。開庭時,吉某低著頭,幾度哽咽,對自己的行為連連嘆氣,悔不當初。吉某稱,知道酒后不能開車,但當時自己是清醒的,速度也非常慢,應該不會出什么事,沒想到會帶來牢獄之災。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吉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對公共安全具有一定的危害,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故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自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如今,“醉駕入刑”已實施三年多。“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已成市民共識,但仍有不少駕駛員因醉駕被判刑。今年1月至5月,該院共審理危險駕駛案件22起,其中酒后駕車的就占了九成以上。
崇安法院刑庭法官嚴海燕表示,在醉駕案件中,很多司機都自持酒量好,意識清醒,仍開車上路,這些司機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識較差。還有部分司機是認為路程近,存在僥幸心理,被臨檢查到。嚴海燕提醒,市民應增強法律意識,切勿以身試法,如酒駕者以前曾因酒后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即二次醉駕者,法律會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