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開慢車,不料被后方公交車猛按喇叭,驚醒同在車內的女兒。這一舉動惹怒了醉酒司機吉某,吉某下車找公交司機理論,乘客見狀報了警。66,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危險駕駛案件,被告人吉某被判處拘役3個月15日,并處罰金2000元。

 

吉某是泰州人,2003年來錫打工。今年129日,吉某一家去同在無錫打工的堂弟家吃飯,席間吉某喝了半斤白酒。吉某稱,車子是向租車公司租來準備回家過年的,雖然妻子有駕照,但已經好幾年沒開了,擔心到時出意外。考慮到當時回租住地的路程不遠,頭也不暈,還能開車,吉某便抱著僥幸心理打算慢點開,妻子則抱著女兒在一旁看著。

 

吉某表示,當時的車速只有10。當車開到一條單行輔道時,吉某車后跟著的一輛公交突然按起了喇叭,熟睡中的女兒被嚇了一跳。吉某一陣怒火,立即把車靠邊停下,下車找公交司機理論,還一邊嚷嚷“我喝了酒,開的慢,你不要按喇叭”,更是作勢要打司機,被車上的乘客阻攔,后乘客報了警。

 

經檢測,吉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每毫升2.34毫克。開庭時,吉某低著頭,幾度哽咽,對自己的行為連連嘆氣,悔不當初。吉某稱,知道酒后不能開車,但當時自己是清醒的,速度也非常慢,應該不會出什么事,沒想到會帶來牢獄之災。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吉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對公共安全具有一定的危害,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故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20115月,刑法修正案()正式實施,如今醉駕入刑已實施三年多。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已成市民共識,但仍有不少駕駛員因醉駕被判刑。今年1月至5月,該院共審理危險駕駛案件22起,其中酒后駕車的就占了九成以上。

 

崇安法院刑庭法官嚴海燕表示,在醉駕案件中,很多司機都自持酒量好,意識清醒,仍開車上路,這些司機交通安全和法律意識較差。還有部分司機是認為路程近,存在僥幸心理,被臨檢查到。嚴海燕提醒,市民應增強法律意識,切勿以身試法,如酒駕者以前曾因酒后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即二次醉駕者,法律會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