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交友平臺搭建黃昏戀 也因婚房難修正果
作者:陸敏強 發布時間:2014-06-10 瀏覽次數:474
近年來,房價居高不下,使得很多年輕人在婚姻面前望而卻步。可沒想到,老年人的黃昏戀同樣面對高價“婚房”難置辦的問題,日前,昆山法院花橋法庭就審結了一起老年人因購買婚房引起的借貸糾紛案件。
王老漢與李老太都是年近七旬的單身老人,2010年7月二人通過柏萬青老年交友平臺認識,通過半年交往,確立了男女朋友的戀愛關系。2011年春天,二人港澳游后感情愈加深厚,隨即準備走入婚姻的殿堂。但因為王老漢的住房太小,所以兩人協商在領證前購置一套婚房準備結婚。兩人在經過了觀看比較后,看中了位于昆山花橋的一套88㎡的二室一廳的動遷房。看中該房屋后,經過兩人商量決定共同出資購買。由于王老漢之前把錢投入了股市大部分被套牢,資金緊張,所以就向李老太的女兒借了部分錢款。
購房合同簽訂后,準備辦理網簽時,由于王、李二人還沒有結婚證,所以無法登記二人為共有人。此時王老漢提出,要不先將房子登記在他名下,結婚后再進行變更。李老太不同意,認為王老漢借了她女兒的錢,應當將房子先登記在李老太的名下。爭執一番后,最終王老漢妥協,就將婚房登記在了李老太名下。經此一番,王老漢與李老太產生了隔閡,一段時間后兩人的戀情破裂了。李老太要王老漢還錢,但王老漢不同意,說房屋現在升值了,李老太應補償給自己房屋增值部分款項,李老太當然也不同意。王老漢一紙訴狀將李老太告上了法院,要求歸還他的購房款360000元,并按出資比例補償房屋增值部分款項。
經審理后法院認為,房屋所有權已經登記在李老太的名下,王老漢向本院起訴要求李老太歸還房款,法院予以支持。但是由于王老漢已經明確放棄房屋的產權,因此他要求李老太支付房屋增值款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