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3月,張某同老鄉廖某在同村人介紹下來到句容某磚廠打工,雖然工作強度高、環境惡劣,但是老板胡某開出的工資可觀,兩人細算一年下來可以拿到近三萬元工資,而且磚廠吃住全包,平時又沒有什么開支,一年結余下來的錢比在老家農村種地的收入高得多。由于磚廠工作量大,幾乎沒有休息日,本市的工人走得走、散得散,磚廠老板胡某為留住張某、廖某,與兩人談話說只要兩人長期干,每月還額外發放生活費。又是一筆收入,張某同廖某為之心動,欣然答應了老板做長期工的請求。

 

轉眼一年過去了,張某與廖某盤算著跟老板結工資回家過年,胡某稱磚廠年底資金周轉困難沒有發工資,但為了安慰兩人,胡某以年底獎金為由給了兩人幾張超市購物卡,還為其家人準備了豐富的年貨,看在老板平時對自己不薄,廠里資金緊張還想著為工人家里置辦年貨,張某與廖某也對此表示理解,不再向胡某討要工資。

 

一年又一年,每年年底結工資的時候,胡某就會以種種理由拖欠張某與廖某的工資,并向兩人保證說等資金周轉過來,工資連同利息一起付清,起初兩人還想著就當這些錢是存在銀行,可是年復一年,這種只拿生活費而沒有工資的日子一過就是六年。張某與廖某打聽到,即使有的工友也有被拖欠工資的行為,但是從沒有人是像自己一樣工資一拖六年不發,兩人覺得老板胡某是在故意刁難自己,便向胡某追要工資,胡某起初仍然還是耐心勸導兩人,因經不住張某與廖某的糾纏,一氣之下解雇了張某與廖某,并以生活費抵工資為由拒絕向張某與廖某支付拖欠工資。

 

20139月,張某與廖某因索要工資無果遂向句容法院提起訴訟,同年11月,在法院調解下,張某、廖某與胡某達成和解協議,約定胡某分期向兩人支付工資共計327585.98元。201312月,因胡某未按時向張某、廖某支付工資,兩人向句容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多次找到胡某,胡某均拒絕履行。20143月份,得知胡某的磚廠即將拆除,政府將給付一定的補償,為防止胡某轉移這筆拆遷補償款,承辦法官立即與當地政府聯系,凍結了其拆遷補償款。

 

201465,胡某主動找到承辦法官,表示愿意履行給付義務,為化解矛盾,并能夠及時有效地維護好兩外地農民工合法權益,承辦法官帶著胡某到安徽主動聯系了張某與廖某,胡某當場向兩人履行了給付義務,張某與廖某終于順利地拿到了被拖欠六年的三十余萬工資。

 

201466一大早,兩人又特地從安徽感到了句容法院,為承辦法官送來了“為民辦實事、贏得百姓心”字樣的錦旗。兩人表示,從申請執行到拿到工資僅僅半年的時間,句容法院法官就把錢送到了家里,還幫外地人省去了來回奔波的麻煩,句容法院高效執法真是老百姓們的堅強后盾。

  

至此,這起拖欠農民工六年工資款的案件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