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機追前車尾逃逸致人亡獲刑
作者:周立虎 發布時間:2014-06-09 瀏覽次數:533
近日,阜寧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審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以被告人王紅(女)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阜寧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紅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造成1人死亡的嚴重后果,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應當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王紅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王紅與被害人親屬達成民事賠償協議,取得了被害人親屬的諒解,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