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浦法院開庭審結一起朱某訴劉某離婚糾紛案件。誰也沒下想到這個正常的離婚案件,卻牽扯出如同電影橋段般的故事。
劉某怎么也不會想到女兒居然不是親生的。更沒有想到是自己妻子如此無情。2010年3月,原告朱某與被告劉某兩人因工作關系相識,不久后兩人即同居生活。2011年4月,兩人因瑣事發生爭吵,朱某離開劉某并冷戰了兩個月。同年6月,劉某得知朱某懷孕了,興奮不已的劉某于2011年7月16日舉行兩人的結婚儀式。2012年2月6日,朱某生一女取名劉星,出生證上載明朱某、劉某分別系劉星的母親和父親。2012年4月16日,雙方領取了結婚證。婚后,朱某自生產后工作了2個月便在家帶孩子,劉某在外面工作養家,一家人的日子雖平凡,卻也幸福美滿。隨著時間的推移,劉某在高興之余卻發現孩子的長相和自己毫無相似之處,這讓劉某一直深感不解。2012年8月,在一次和妻子的爭吵后,朱某突然告訴劉某孩子不是他的,劉某先是以為妻子和他斗氣,隨后他想起女兒的相貌,于是和雙方父母到南京醫科大學司法鑒定所對自己與劉星之間是否存在親子關系進行鑒定。同年8月29日,南京醫科大學司法鑒定所出具司法鑒定意見:不支持劉某與劉星之間存在生物學親子關系。這一結果讓對劉某仿若晴天霹靂。隨后,劉某又收到法院送來的傳票,妻子要和自己離婚,這更是讓劉某傷上加傷。在法院,劉某終于知曉,朱某在與自己同居期間,在兩人冷戰的那個階段外出喝酒與陌生男人發生了一夜情,而劉星就是那次一夜情的結果。面對自己曾經愛過的妻子,和自己一直照料的孩子,劉某心有不忍,經過考慮,在法院的努力下,他愿意再給朱某機會,雙方隨后仍然繼續共同生活。可惜,妻子朱某沒有珍惜這段感情,2013年4月25日,朱某無故離家出走。同年5月7日,朱某再次訴至本院,要求與劉某離婚。
法院經調查,最終判決:一、準予原告朱某與被告劉某離婚。二、劉星隨原告朱某共同生活,原告朱某承擔劉星的撫養費。三、原告朱某于本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一次性賠償被告劉某各項損失合計49554.74元。(上訴人員均屬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