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為躲賭債離家出走達三年之久,妻子兩次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終獲法院支持。近日,昆山法院審結了該起離婚糾紛案件。

 

原告許某與被告張某系20087月經人介紹相識,三個月后即登記結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許某發現張某嗜賭成性且屢勸不改,雙方經常為此發生爭吵。20103月,張某背著許某將家中房產證偷出并抵押借款10萬元用作賭資,本想借此發筆橫財,結果最后不僅將錢全部輸光還欠下大筆外債。同年年底,張某的債主上門討債,許某方才獲知此事并與張某發生激烈爭吵,張某隨即離家出走。20116月,許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與張某離婚,未獲法院支持。但其后,張某一直沒有回家,也未曾與許某聯系,許某經多方打聽后得知張某在外打工且仍沉迷賭博,時隔兩年后,許某再次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辦案法官受理案件后,多次走訪張某及許某的住所地,并向當地居民及村委會了解相關情況。在查實張某確系長年沉迷賭博且離家出走兩三年都未曾露面后,法官最終判決解除許某與張某的婚姻關系。

 

法官提醒:依照《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另一方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法院經調解無效后,應準予離婚。近年,因夫妻一方沉迷于賭博導致婚姻破裂的案例屢見不鮮。法官在此提醒一些賭民,莫要因一時僥幸而放縱自己嗜賭成癮,最后釀成悲劇方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