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用“電網”終落法網 竭澤而漁遺禍無窮
作者:潘志強 朱加嘉 發布時間:2014-06-06 瀏覽次數:518
凌晨時分,太湖之上清風徐徐,微波蕩漾,湖面將沿途的路燈反射成粼粼波光,安逸而美麗。一聲突兀的馬達聲突然劃破夜空,打破寧靜,一艘簡易的小木船漸漸駛向湖中。只見幾個人影出沒在船首,鬼鬼祟祟地將幾根棍子放入水中,船四周很快浮起一片魚蝦,一人急忙撒下魚網“一網打盡”,不一會,湖面已“干干凈凈”,小木船又緩緩開往其它水域。這一幕上演的正是近年來日漸猖獗的電擊捕撈水產品行為,為重拳打擊這種破壞生態環境、危害太湖命脈的犯罪行為,無錫市濱湖法院一天內連續審結了三起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
兄弟齊上陣,竟稱是“玩玩”
劉氏兄弟幾年前從蘇北來錫打工,一番打拼后,哥哥開了個麻將館,弟弟開起了干洗店,小日子都越來越紅火。但是兄弟二人日子清閑了,心卻不安分起來。為了找點事情“玩玩”,順便弄些魚蝦吃吃,兄弟倆將目光盯上太湖。2013年6月下旬,劉氏兄弟伙同他人先后5次到蠡湖水域,通過電擊的非法手段,捕得太湖白魚、黑魚等各種魚類百余千克,銷贓得款共計人民幣3400余元。
蝦螺“一鍋端”,電網落法網
張某,男,47歲,安徽人。2012年底張某聯系他人,共同出資6萬余元購買了船、電瓶等捕魚工具謀劃到太湖捕撈水產品。2013年2月至8月間,張某先后40余次駕船來到貢湖水域,將漁網通電后放入水中,再一邊開船一邊捕蝦,有時順便還將湖底的螺螄一并撈起,真正做到了“效益最大化”。半年多時間,張某及其同犯通過“電網”非法捕撈太湖河蝦、白蝦共計約
違法夫妻檔,辯稱“不懂法”
馬某今年32歲,安徽人,本和妻子在無錫打零工,2013年時聽別人講到太湖里捕魚能賺錢,與妻子商議后,夫妻倆花光積蓄買了一條二手水泥船和一套電捕魚工具,做起了“發財夢”。2013年3月至8月間,馬某夫妻多次來到太湖貢湖水域,由馬某負責開船、電擊、捕撈,其妻子根據蝦的種類大小進行篩選分類,半年時間兩人非法捕撈太湖河蝦、白蝦等水產品共計約
濱湖法院經審理認為,三起案件的被告人均犯有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至八個月或拘役五個月不等,同時法院秉持生態司法理念,要求三起案件的被告人分別繳納生態恢復費用2000至6000元不等,用于購買魚苗在太湖中放養,助力太湖生態恢復。
法官提醒:太湖是無錫的地標,更是無錫的血脈。2007年太湖藍藻爆發讓錫城市民至今記憶猶新,近年來上至國家領導,下至普通市民,都極為關注太湖水域的生態保護。而少部分不法分子卻罔顧一切,為追求眼前些許蠅頭小利,私自在禁漁期非法捕撈,更為惡劣的是竟然采用電擊方式捕魚。電擊捕魚會造成水產品不分種類大小全部死亡,即使沒被電死,也會造成無法繁殖或基因突變,對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均具有毀滅性打擊,同時由于電魚器采用的是高壓電,也會對捕魚者造成生命威脅。因此,于人于己,請珍愛太湖,珍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