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女士離異后閑來無事,經常拿著自己的手機微信搖一搖,想找幾個朋友聊聊天啥的。一天晚上,曹女士的微信搖一搖搖到以為男士,曹女士一看年齡比自己還小,所以沒理他,結果這位“小男士”主動搭訕說想聊聊天,曹女士跟他說想找個比自己大的聊聊,哪成對方卻說:“聊聊嘛,我可是精力充沛的緊呢。”,無奈曹女士只好跟他聊了起來。這位男士自稱是百盛的招商部經理,開著奧迪車,住在京城豪苑,兩人聊了幾天漸漸熟了起來,突然有一天,這位男士說百盛的一家柜面要撤場,進來新的要裝修,正好是賺錢的好時機,問曹女士愿不愿意一起干?曹女士心想反正閑著也是閑著賺點錢也好,就一口答應了他。第二天曹女士帶了裝修公司的人到了百盛商場,對面的周某也帶了位自稱是百盛的一位經理,脖子上還掛著牌牌,這讓曹女士進一步信任了周某,看完柜臺商量好裝修方案后,幾人便去星巴克坐了會,之后就離開了。
過了兩天,曹女士接到周某電話說要先行墊付10000元的保證金,曹女士將此事告訴了裝修公司的賀某,賀某一聽就感覺不對,說自己接工程都是對方先付40%費用我們進場,哪有我們先付款的,賀某便退出了這單生意。但是曹女士還是對周某深信不疑,隨將10000元保證金打到了周某工行賬戶上,后來周某又向曹女士要了5000元說是給裝修工人工資,曹女士也給了他。第二天曹女士正好路過百盛想順便進去看看,哪成這一看才發現自己被騙了,根本就沒什么裝修,曹女士趕緊給周某打電話,周某敷衍說這錢算我借你的我會還給你的。
原來,這位周姓男子是一位離異的單身人士,自己在外也欠了不少的債,經常有人催債,為了還上借錢的利息隨想通過微信聊天騙點錢還上利息。他本人的確也在百盛上過班,但在去年已經被百盛開除,那天的經理也是他找來人扮的,那15000元也被他用來還借款利息了。曹女士報警后,周某的父親替他還上了15000元詐騙款,最終,鐘樓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周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罰金人民幣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