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跡于網吧,結識一群“大哥”,在大哥的帶領下干起了搶劫的勾當。近日,姑蘇法院少年庭審結了一起未成年人參與搶劫的案件,年僅十七歲的宋某誤交損友,為了900多元,最終走上了犯罪道路,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小宋自幼不愛上學,小學畢業后輟學在家,平時喜歡到網吧上網。2013年,小宋獨自一人來蘇打工,但因為沒有一技之長,一直沒能找到像樣的工作。小宋在蘇州依舊混跡于網吧,并結識了老鄉汪某等人。汪某一伙四五個人,年紀大的25歲,小的才剛滿18歲。20135月中旬,小宋跟著汪某、徐某等人來到網吧,發現了正在上網的李某。隨后幾人便將劉某強行叫至網吧后門問他要錢,李某稍有反抗,幾人便對他拳打腳踢。用木棍、酒瓶威脅他,還用電線勒住他脖子,讓他拿錢。一番逼迫后幾人僅從李某身上找到20元,并不滿足的幾人繼續逼問,要求李某以弄壞別人手機需要賠償為由,讓其哥哥立刻轉賬900元,隨后小宋和另一名“大哥”前去銀行,將900元全部取出。事后,李某報警,小宋和其他四名嫌疑人被抓獲歸案。其中張某和徐某兩人年初才因詐騙罪被取保候審,這次又進行搶劫,被一并處罰。

 

審理發現,汪某等人多次在網吧、KTV等場所進行盜竊、搶劫,劣跡斑斑。而小宋加入他們以后,也隨著他們一次參與了數次“敲竹杠”等行為。因為小宋犯罪時還未滿十八周歲,被姑蘇法院少年庭以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而汪某等人則獲刑四年八個月至五年九個月不等。

 

法官點評:

 

小宋的父母一直在老家務農,哥哥在外地打工,平時也疏于對孩子管教,教育方式簡單。加上小宋小學畢業就輟學,沒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沒有樹立正確的是非觀念。來蘇后經常混跡于網吧、KTV等娛樂場所,交友不慎,受他人不良影響,最終促使他走上犯罪道路,令人扼腕。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環境因素至關重要。希望小宋的遭遇能引起廣大家長、學校和未成年人的重視,謹慎交友,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