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靖江市某水產品養殖場業主蘇先生特地趕制了一面上書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錦旗送到斜橋法庭,對該庭法官進村現場成功化解他與村民委員會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一案表示誠摯的謝意。

 

先生與靖江市某村民委員會于200011簽訂《土地承包協議》,約定他承包該村64畝土地從事水產養殖,承包期限自20001120141231,并對《土地承包協議》進行了公證。后蘇先生投入大量資金、人力從事水產養殖。2013年村民委員會未經先生同意,收回了其承包地塊的一半計32畝用于建設墓地,在建設墓地過程中,致河道堵塞,先生養殖的魚蝦大面積死亡,給他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他在與村委會多次協商未果后,將村委會告上法庭,請求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

 

案件受理后,斜橋法庭庭長劉炳濤憑著多年辦案的豐富經驗和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意識到事不宜遲,與副庭長展飛一起進村現場察看,在了解案件事實后,分頭做雙方工作,對先生的損失依據市場行情進行了估量。在法庭主持調解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雙方同意200011簽訂的土地承包協議自201456日起解除;村委會一次性賠償先生損失98000元,在201466日前付清。

 

先生在調解協議上簽字后說:我自己花了大半年時間與村委會交涉都沒能解決賠償問題,到了法庭,半個月就解決了。起訴前我還心存疑慮,法庭會不會傾向村委會,現在看來,我是多慮了,我對結果十分滿意,法官真是我們土地承包經營戶的貼心人。他考慮再三,制作了一面錦旗感謝法官,于是出現文章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