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救我,打110,……”,一個光著腳,全身血跡的姑娘在深夜攔住先生的車,語無倫次地求救。幾分鐘后,110120的警笛聲劃破了鄉間黑夜的死寂。隨即,一件因情感糾紛而引發的悲劇,也由此慢慢揭開。

 

2012年,90后小伙兒李某經人介紹前往相親,一見面才發現對方竟是自己曾經的同學小荷,一時間便喜歡上了她。接下來的日子中,兩人的交往時好時壞,在經歷了一番思考之后,小荷以兩人不合適為由,提出了分手。之后小李多次努力想與小荷和好,但幾次希望恢復關系的努力被拒絕后,心理偏執的小李產生了“如果不能和她復合,就和她一起殉情”的想法。

 

20138月的一天晚上,想再次爭取復合的小李,帶了一把水果刀,來到小荷家附近等待。當小荷開車出現的時候,其上前攔住了車輛,要求小荷能夠談談,但這一要求遭到了拒絕。隨后小李強行拉開車門,擠進車再次約小荷出去,依然遭到拒絕。于是,情緒逐漸失控的小李拿出水果刀將小荷刺傷。看著小荷血流如注,小李沒有選擇送她去醫院,而是駕車帶著小荷消失在黑夜中,最終在一條河邊停下,打算拉她一起跳河自盡,在那個他認為代表一心一意的11點。等待期間,看著昔日戀人因流血而變得虛弱無力反抗,小李又趁機與之發生了性關系。之后小李下車小解,小荷乘機爬到駕駛室突然鎖上車門發動車輛逃離。驚慌失措的她在黑夜中慌不擇路,只顧逃跑,無奈最終迷路并致車子陷入泥溝無法動彈。情急中,她棄車赤腳逃往不遠處的公路,隨后發生了前面攔車求救的一幕。

 

度過了惶恐不安的一天后,小李最終選擇了投案自首。法院審理后,考慮到該案系情感糾紛所致,小李屬于初犯,投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并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且取得諒解,故對其依法減輕和酌情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未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小李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沉痛的代價,今后,面對他的將是漫長的牢獄生活和無盡的悔恨。(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法官提醒■

 

在愛情的道路上,尤其是年輕人,一定要理性看待自己的愛情,理智控制自己的情感和行為,凡事要多考慮后果,切不可偏執,實施違法犯罪之舉,以免害人害己悔恨終生。當愛情漸行漸遠,不妨勇敢放手,面對未來,讓明天好好繼續,也許會有更好的風景在前面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