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上午,金壇法院水北法庭聯合執行局、法警大隊、堯塘鎮紅旗村委,對被執行人何某某拒不返還申請執行人薛某2.48畝農業承包田一案進行了強制執行。

原告薛某與被告何某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一案,20131015日本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何某某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將原告薛某位于本市堯塘鎮2.48畝承包地清理完畢后返還給原告薛某。一審生效后,被告何某平一直未履行判決。今年3月份薛某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水北法庭非常重視這類涉及民生案件的執行工作,受理該案后,立即進行了詳細閱卷,分析案情,了解雙方分歧所在和爭議焦點;依法向被執行人何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相關執行法律文書,督促被執行人盡快履行。執行人員多次到所在村委調查雙方的情況,多次與被執行人何某某進行充分的溝通,促膝談心,析理辯法,向其作了充分的法律釋明,告知其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多輪次協商,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一直未果。

 

因被執行人何某某態度強硬,法官采取各種方式勸說無效,何某某拒不配合,拒絕自覺履行義務,執行和解無望??紤]到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涉及民生的執行案件,水北法庭決定對何某某占用申請人薛某田地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水北法庭立即精心安排布置強制執行方案,聯系法警大隊、執行局等協助部門,制定預案,分組部署,分工合作,確保強制執行的順利進展。523上午8點鐘,水北法庭與法警大隊、執行局、堯塘鎮紅旗村委近20人按照分工實施執行方案,將何某某的樹苗、大樹全部挖出,并整理好交付給何建平,然后將2.48畝田交付給申請人薛某,整個執行過程中未發生任何意外情況。至此,在各個部門的密切配合下,這起案件得以順利執行完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