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屁股債務苦苦掙扎 信用卡詐騙鋃鐺入獄
作者:羅紅星 發布時間:2014-05-23 瀏覽次數:570
俗話說,破屋更遭連夜雨,漏船又遇打頭風。倒霉的事兒在現實中不少,但因自身的錯誤選擇導致一錯再錯,從令人同情的“走霉運”淪為自食惡果的犯罪分子,趙某的經歷實在不值得同情。最近,太倉法院審結了十一起均以趙某為被告的案件,其中十起為民間借貸、金融借款民事糾紛案件,一起為信用卡詐騙刑事犯罪案件。經審理,十起民事糾紛中趙某共欠他人及金融機構借款350余萬元;在刑事案件中其惡意透支6家銀行信用卡本金高達39萬余元,被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八萬元,并責令其退出涉案全部贓款,分別發還被害單位。
趙某高中畢業后,曾先后在銅材廠、超市等企業工作,并于2009年離開超市。此后,失去生活來源的他想借錢做點投資,故從2010年底開始斷斷續續向他人和金融機構借款,想通過炒股賺錢,起初賺了點,但時間一長,因股票行情不好借款虧掉了。為挽回損失,其又選擇借高利貸來炒股、炒“紙黃金”,卻不想錢沒有賺到,反而利滾利之后所欠外債越來越多,截止2013年中旬,高達350多萬借款無力歸還。同時,在借款投資、炒股的這幾年中,他一直過著拆東墻補西墻、借新款還舊貸的日子,為還債他還先后申請了民生銀行、建設銀行等6家銀行信用卡用以救急,起初這種模式還可勉強維持運轉,但隨著欠款的增多,到2013年中旬的時候,民間借貸、金融借款以及信用卡透支均無力歸還,銀行信用卡透支也高達39萬余元,其中僅在光大銀行就惡意透支24萬余元。為了躲債,他與妻子辦理了離婚,之后外出逃避,并通過改變聯系方式及住址的手段,躲避債權人討債和銀行催收。后銀行報警案發后趙某投案自首。
經審理,法院分別對其所欠的民間借貸和金融借款作出了裁判,對其信用卡詐騙的犯罪行為也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F民事案件又陸續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已經鋃鐺入獄的他依然要在債務中掙扎,其行為不僅害了自己,也影響了家人的正常生活。
■ 法官提醒■
投資賺錢想法是好,也是很多人在苦苦尋找致富途徑,但投資一定要根據自己的能力和經濟狀況適度進行,切不可采取一些風險過大、把握不足的方式,尤其是觸犯法律的行為,萬不可取。否則,到頭來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