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富商”上演“落難記”
作者:唐婷婷 倪喬怡 發布時間:2014-05-22 瀏覽次數:508
佯裝成從香港到大陸投資的富商,以遇到各種困難需要幫助為由,騙取被害人財物。近日,惠山法院審結了一起通過被稱為“大要飯”方式實施詐騙的案件,被告人李偉(化名)和王芳(化名)分別被惠山法院依法判處9個月,罰金人民幣2000元和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一年,罰金人民幣2000元。
“大要飯”是一種詐騙方式,區別與直接向人討錢的“小要飯”,這種方式的主要做法是詐騙者佯裝成從香港等地過來投資的富商,以手機不能打、銀行卡不能用等理由,向別人借手機用或借銀行卡轉賬,伺機騙取對方財物。
30歲剛出頭的李偉曾因詐騙兩度入獄,出獄后,李偉并未改過自新,而是再次走上了犯罪道路。2013年3月,李偉結識了同樣有過詐騙前科的王芳,兩人一拍即合,決定一起到經濟發達的城市通過“大要飯”賺上一筆。
為了能更好地實施詐騙,2013年9月,李偉花2000元租了一輛寶馬轎車,隨后他帶著王芳,一路從安徽開到了無錫。下了高速后,李偉便在馬路上尋找作案目標,轉了幾條馬路后,李偉看到一名20多歲的女孩(受害人小張)獨自走在馬路上,于是便開車上前搭訕。
“你好,請問房地產公司怎么走?”李偉以此為借口搭話,小張表示不認識,李偉便告訴她,自己是從香港過來投資的,現在找不到房地產公司,因為手機是香港的,在這邊沒網絡不能使用,因此想借她的手機用一下。熱心的小張根本沒有想到此中有詐,爽快地把手機借給了李偉。拿到手機后,李偉便邀請小張坐到車里等,小張則表示可以站在車外等。此時,坐在車后排,佯裝
撥了幾通電話后,李偉又對小張說,錢暫時不能到賬,但眼下急著請領導吃飯,想在她的卡里先提點錢,等錢到賬后馬上給她。想著對方是大老板,不會打自己這點小錢的主意,小張將自己銀行卡密碼告訴了李偉。騙得小張的手機、銀行卡及銀行卡密碼后,李偉便謊稱帶著小張吃飯不方便,讓小張下車后在附近等會兒,他們馬上就會回來。隨即,李偉和王芳兩人開車揚長而去。
蒙在鼓里的小張在原地等了半個多小時,也未見兩人蹤影,此時的小張回過神來,感覺上當了,連忙跑去銀行查詢,發現自己卡里的1600元已經被取走,撥打自己手機也已經是關機狀態,小張連忙報警。
而李偉和王芳在得手后的第二天,又驅車前往宜興,用同樣的手法,騙得了受害人小宋現金人民幣5000元和Iphone4手機一部。
本案的兩個受害人,小張是在校學生,小宋是普通女工。庭審中,兩被告人供述,他們作案一般找40歲以下的單身女性,主要是覺得這些人防范意識較弱,對“弱者”發出的求助信號,都有一種難以拒絕的內心確定,即對方限于困難向你求助時,你很難予以拒絕;另外,之所以采用“大要飯”的方式,是因為在大部分人眼中,“香港人”、“開著好車”就是跟有錢人劃上了等號,幫助他們肯定會有一定的回報和好處。法官因此提醒公眾,要提高自身安全防騙意識,對有此種高調“富商”或其他陌生人的搭訕,要加強自身警覺性,不要輕易將自己的錢、物拿出來,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