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買房竟寫自己名 貪心岳父被女婿起訴
作者:陳寧 孫雪萍 發布時間:2014-05-22 瀏覽次數:461
全權委托自己的岳父幫忙買房,說好房產證寫的是自己的名,誰知房子卻變成了岳父名下的,遇上這樣的貪心岳父,無奈的
2013年5月,葛先生欲購買位于丹徒新區某小區的住房,用自己的銀行卡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開發公司分兩次共支付了14.5萬元、用妻子胡女士的銀行卡轉賬給開發公司0.5萬元的首付款。隨后,因葛先生工作繁忙,便全權委托自己的岳父胡某代為辦理相關的房屋產權證的事宜。事后,葛先生多次向胡某索取辦理好的房產證,但均被胡某以各種理由推脫。最終在葛先生的堅持要求下,胡某終于出示了房產證,然而看到房產證,葛先生卻傻眼了,產權人的名字既不是自己,也不是妻子,竟然是自己的岳父胡某!葛先生和胡某理論,胡某和葛先生的妻子胡女士均認為沒什么大不了的,為此雙方產生矛盾,胡女士和葛先生也鬧到了要離婚的地步。無奈,葛先生只得將自己的岳父起訴到法院,要求胡某返還14.5萬元的不當得利。
庭審中,胡某辯稱,自己是外地人,女兒
法院審理后認為,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被告辯稱該款項系其之前保存在原告處,但未提供證據證明,被告利用該款項支付購房首付款沒有法律上依據,應予返還。最終,法院判決胡某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