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鄧某落下殘疾,家境貧寒生活捉襟見肘,后續治療費用已然無力支付。肇事者紀某拒絕履行賠償義務銷聲匿跡五年多,以為能逃避法律責任。日前,句容法院執行法官蹲點五年多,趁紀某為兒子辦婚禮之機,周密部署,成功將其帶回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和解協議,紀某最終一次性履行完賠償款義務。

 

200791,紀某駕駛無號牌摩托車與橫過馬路的同村村民鄧某發生碰撞,致鄧某受傷,經鑒定,傷情構成六級傷殘,該事故經句容公安機關認定,紀某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200810月份,紀某因犯交通事故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判決紀某應當賠償鄧某民事損失共計人民幣15余萬元。200910月,紀某出獄,與鄧某達成和解協議,當場履行賠償款1.6萬元,后因紀某對其坐牢一事心存怨恨,認為自己經歷了牢獄之災,就不該再賠錢,自己已經履行了1.6萬元,算是對得起鄧某。之后,紀某為逃避履行賠償義務,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其名下無存款、無房屋等財產,使得該執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執行局考慮到紀某行蹤一時難以掌控,執行局負責人專門召集案件承辦法官討論后續執行措施,一邊因鄧某家庭生活十分困難,法院對其進行法律救助,另一邊執行法官在紀某所在村設點,并與當地司法所、村委會建立聯動機制,三方共同監視鄧某家及其親屬家情況。

 

功夫不負有心人,201459,村干部發現,紀某消失五年后突然出現在了村里,原來紀某兒子于5月份結婚,紀某冒險回家就是為了給兒子舉辦婚禮,村干部聯系司法所,將消息及時傳遞遞給執行法官。得知消息后,執行法官認為時機到了,514日凌晨5,執行局在司法所、村委會的配合下來到紀某哥哥家,將其帶到法院。當日,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促進下紀某當場給付了鄧某人民幣4萬元,余款10萬元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515,紀某親屬主動來到法院,代表紀某對以前躲避法院執行表示認錯,并表示愿意一次性了結此案。執行法官看到被執行人方態度誠懇,隨即聯系執行人鄧某,考慮到鄧某的行動不便,執行法官驅車帶著紀某趕到鄧某住所將二人帶到鎮司法所進行調解,在鎮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協助下,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余款十萬元由紀某于516一次性給付人民幣8.3萬元了結。

 

至此該案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