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發生的盜竊,原因和動機形形色色,可竟有人因為丟失自己電瓶車怕父母責罵,進而伙同好友盜竊他人同款車輛充數,結果雙雙獲罪,令人在為其行為感到愚蠢的同時,也為其失足扼腕嘆息。近日,太倉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以盜竊罪依法分別判處黃某和王某罰金三千元。

 

24歲的小伙兒黃某,為人老實本分,在一家外企上班,工資收入不錯。尚未成家的他在父母眼里依然是個孩子,平日里家庭管教甚嚴,正因如此其也相當害怕父母。前一段時間,黃某不慎將自己的綠色華生牌電瓶車弄丟,怕父母責罵,就將此事告訴同廠好友王某,并與王某商議如何瞞過父母。正好,王某發現公司車棚內有輛同款的電瓶車久無人騎,就建議黃某“神不知鬼不覺”騎走該車充數,一來可以應付父母,二來可以又有電瓶車騎。經過幾天的思想斗爭,2014年春節前的一天晚上,黃某與好友王某一起到公司宿舍南側停車棚,將該電瓶車竊走。后車主報警案發,民警通過公司監控很快鎖定黃某二人。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王某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構成盜竊罪。鑒于兩人系初犯,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且涉案贓物已發還被害人,當庭自愿認罪,確有悔罪表現,遂予以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丟失電瓶車,本應報警,尋求公權力幫助,并將情況及時告訴父母尋求支持,但其“動歪點子”做損人利己之事,到頭來還是害了自己。同時,該案也反映出家庭教育的重要,以及不恰當家庭教育給子女帶來的危害,應該引起部分父母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