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發現交往6年的情人與其他男人有染,便一氣之下盜取情人的銀行卡實施盜竊,最終東窗事發被警方抓獲。近日,句容法院審理這起案件。

 

年近40歲的被告人馬某系外來務工人員。6年前,馬某在上海認識了女子李某和其丈夫。因為都是四川老鄉,馬某和李某相處的比較融洽,后來逐漸發展成為了一對情人。2013年,李某隨丈夫來到句容打工,暫住在邊城鎮某村的一處民房內。11月的一天,在外地辭去了工作之后,馬某乘車也來到了李某和丈夫的暫住地。因為和李某的丈夫也都認識,馬某便在他們租住的民房里住了下來。幾天后,李某對馬某說要到揚州去玩。因為要找工作的緣故,馬某也沒有多問。22日上午,李某回來后感到疲倦便倒在床上睡覺。馬某感到無聊,便拿起李某的手機隨便翻看了起來。可是這一看卻讓馬某非常的憤怒,原來在手機里馬某看到了情人李某和一個陌生男子親昵的照片,馬某頓時感覺李某欺騙了自己,想要給李某一點顏色看看。看著躺在床上還在熟睡的李某,馬某從床頭柜上的包里翻出了一張儲蓄卡,隨即將卡裝進自己的口袋里,頭也沒回就離開了。

 

早在201167月份的時候,李某因為手頭比較緊向馬某借錢,馬某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借給了李某6000元錢。201310月份,李某提出向馬某還錢。因為錢在儲蓄卡里,于是李某告訴了馬某卡的密碼,叫馬某自己到銀行的ATM機上去取。所以,馬某記住了那張儲蓄卡的密碼,而被馬某偷走的那張儲蓄卡正是被其記住密碼的那張。坐車來到鎮江火車站后,馬某先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將被害人李某卡里7000元轉進了自己的卡里,后又乘火車去了昆山打工。被害人李某醒后發現包里的卡和馬某同時失蹤了,遂打電話向馬某詢問,但馬某就是不接李某的電話,李某無奈之下選擇了報警。201312月,被告人馬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到案后如實供述了上述罪行。所竊贓款已被追回并發還被害人。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于是依法判處馬某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