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轉業不成鬧分手 法院精心調解化紛爭
作者:黃文娣 發布時間:2014-05-13 瀏覽次數:468
近日,武進法院橫山橋法庭依法審結一起涉軍婚約財產返還糾紛。經調解,雙方當事人解除婚約,女方小朵向身為解放軍士官的小偉返還訂婚禮金8萬元。
2010年冬天,剛剛大學畢業的小偉應征入伍,在四川某地駐守。
2012年12月,小偉經人介紹與家住常州市武進區的姑娘小朵相識,借助發達的信息通信技術,兩人很快陷入熱戀之中。
2013年9月,小偉和小朵訂婚。小偉的父母通過介紹人之手交付給小朵的母親禮金16.88萬元,另外給付了小朵1.88萬元壓歲錢。當天,小朵家按照風俗退還了3.08萬元。
2013年12月,介紹人上門約談婚期。小朵的母親想到小偉是軍人,擔心婚后二人長期兩地分居不利于女兒幸福,就提出可否讓小偉轉業后再結婚,故未同意結婚日期。而這時,小朵也希望男友能早日轉業回到自己身邊。
2014年2月,小偉告知女友,自己暫時不能調配到江浙一帶服役,短時間之內也不可能轉業。聽到這個消息,小朵對于未來的婚姻徹底失去了信心。但是雙方的父母并不知曉二人之間的感情已經出現了裂痕。在此期間,雙方家長已議定婚期,小朵的父母為女兒購置了8萬余元的家具、電器作為陪嫁,并直接讓商家送至小偉家。在得知二人緣分將盡之后,雙方家長多次為上述物品的結賬事宜鬧不愉快。
2014年4月,小偉的父親作為兒子的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訴狀,要求小朵全額返還禮金。
開庭當天,小偉和小朵本人均準時到庭。庭審現場,雙方對于各自的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失分歧較大。休庭調解時,旁聽的親友數十人紛紛摻雜意見,最終由于對要返還的禮金數額歧義較大,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本案最終經多次協商,雙達成調解方案,經折抵小朵的陪嫁物品后,小朵及家人退還小偉婚約禮金8萬元,今后雙方再無牽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