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郊擁有一套單門獨院的房子是很多人的夢想,正是利用這一點,如東農民陳某以手頭握有農村集中居住點住房指標為餌,騙得兩人買房定金六萬五千元。58,如東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陳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現年50歲的陳某是如東縣掘港鎮掘西村的一名農民,曾因盜竊入獄服刑一年。20138月,做生意的左某想買一幢單門獨院的房子,相中了掘西村安置小區內三層聯排別墅區的房子。經朋友介紹,左某認識了身為掘西村村民同時也居住在這一農村集居點的陳某。

 

陳某謊稱自己購買了同村村民王某的住房指標,現在可以溢價轉讓。一番討價還價后,談妥總價73萬元,定金3萬元。2013930,左某給了陳某3萬元,陳某寫張收條,還提供了一份價格認證書。

 

當時左某自覺很是劃算,還介紹了一個朋友孔某找陳某幫忙買房。陳某一口答應,說正好有一戶村民要轉讓指標,可以幫忙。孔某交了三萬定金后看房,后來因為對地理位置不滿意,要求調換。陳某又收了孔某5000元換房協調費。期間,陳某只是寫了收條和一張進場說明。

 

交錢后,左孔二人多次催促陳某交房,陳某就利用各種借口搪塞。一直到20141月春節前,左某找到陳某讓其水電開戶,陳某辦不到,發現破綻的左某和孔某找上門來,要求陳某退錢,但過了雙方約定的126,陳某并未還錢,左孔二人遂報警。

 

案發后,陳某女兒代其全部退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其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退贓,可酌定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