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網(wǎng)銀給轉賬、匯款帶來便捷的同時,稍一個疏忽,也會帶來麻煩。日前,宜興法院就審理了一起因網(wǎng)銀匯錯款而引發(fā)的不當?shù)美m紛,當事人老唐對自己的失誤懊悔連連:“如果我當時仔細核對下銀行卡卡號,就沒這回麻煩事了!”

 

作為公司會計,老唐深感網(wǎng)銀的方便,只需鼠標輕輕一點,瞬間就能完成交易。2014129,老唐在網(wǎng)上通過網(wǎng)銀向自己卡上轉賬時,由于電腦記錄中他的銀行賬號和公司前員工孫某的銀行賬號前后相連,一不小心竟將36500元轉入了孫某的賬號。發(fā)現(xiàn)點錯了帳號的老唐慌了神,連忙趕往銀行,希望銀行的工作人員能夠及時操作,把這筆錯匯的款項給截住。可是由于網(wǎng)銀操作的特殊性,銀行表示愛莫能助。老唐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與孫某取得聯(lián)系,但孫某卻不予回應。

 

無奈之下,老唐于20142月初向宜興法院周鐵法庭提起不當?shù)美V,要求孫某歸還36500元并承擔相應利息。訴訟期間,經(jīng)老唐多次溝通,孫某于228退還老唐12000元。開庭時,孫某未到庭。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老唐基于網(wǎng)銀操作失誤錯將36500元款項支付至孫某銀行賬戶內且孫某至今才歸還12000元,孫某無合法依據(jù)獲得款項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不當?shù)美瑧枰苑颠€,遂判決孫某返還老唐余款24500元并承擔延遲支付的相應利息。

 

法官說法:《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沒有合法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一旦碰到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之后,受益方應當基于誠實守信原則,將不當?shù)美糠址颠€給損益方。受益方如拒不歸還不當?shù)美目铐棧粌H違反民法上誠實信用原則,還有可能觸犯刑法,成為事實上的侵占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