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的貴州布依族小女孩柏某隨著打工的父母來到溧陽生活。2012825下午小女孩柏某與另外四個小孩一起在錢老太家后門口玩耍,錢老太堆放的水泥樓板在一群小孩的玩鬧中突然倒下,砸到了小女孩柏某的右腿,隨后小女孩柏某被送往溧陽市人民醫院治療,后轉至南京市兒童醫院繼續治療,被診斷為右脛腓骨骨折,并于2012年9月20日做了清創縫合和內固定取出手術。 2013年1月25南京東南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認為小女孩的傷勢構成了十級殘疾。

 

2013131,小女孩柏某的父母將另外四名小孩的父母及堆放水泥板的錢老太訴至溧陽法院,要求五被告賠償96713.19元。溧陽法院經審理后作出判決,五名被告按照責任大小分別按照比例賠償原告柏某共計92613.19元。

 

在法院判決生效后,五被告均拒絕履行法定義務,小女孩柏某的父母遂再次來到溧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楊家林接手該案后,及時了解了案情,十分同情受傷的小女孩,隨后執行工作在有條不紊中展開,四名小孩的父母在承辦法官耐心的說法釋理下及時繳納了履行款,只有承擔賠償總額百分之五的錢老太不愿繳納4630元的賠償款。執行法官楊家林專程上門找到了錢老太,要求錢老太及時履行法定義務,但是錢老太始終認為水泥板放置并無安全隱患,自己在該起事故中沒有過錯,無需承擔賠償責任。面對執拗的七十五歲錢老太,執行法官一次次的勸說均沒有收到效果。案件歷經了終結,恢復執行等程序,執行法官楊家林仍在不斷地尋找著錢老太的可供執行財產,經過多次的銀行委托查詢,終于發現了錢老太新存入的存款,執行法官楊家林及時劃扣了4630元履行款,并發還給了小女孩柏某的父母。

 

歷時一年多的執行案件在執行法官楊家林的不斷努力下全額執行到位,面對著滿是感謝的小女孩的父母,執行法官感到了莫大的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