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競爭不可取!
作者:潘佳文 發布時間:2014-05-07 瀏覽次數:464
近日,江蘇省東臺法院審結了一起強迫交易案件,三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不等的刑罰。
原來,何某四人共同從事殯葬服務業,收益頗豐,在當地也累積了一定的名氣。2013年合伙人之一的周某想自立門戶,購買了一輛廂式貨車改裝成靈車,準備自己獨立經營。
何某與另外二人商量,周某這樣一來,自己的客源肯定會大量減少,必須阻止他!三人約好,晚上一起去周某家里,如果周某同意停止自立門戶的想法,把靈車賣給三人,那么大家還是好兄弟;倘若周某執意不從,就別怪他們心狠。
晚上,何某帶上了一把鐵錘,另外二人帶上了斧頭來到周某家中,把周某堵在家門口,要求周某把改裝后的靈車賣給他們。在遭到周某的拒絕后,何某用鐵錘,另外二人用斧頭,還有在地上撿的磚頭把周某的靈車砸壞。看著被砸得不成樣子的車子,周某欲哭無淚,只得報警。
經鑒定,被砸壞的靈車損失共計3270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三名被告人為自身利益不受損害,以砸壞他人財物的暴力方法,強迫他人退出殯葬服務的經營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強迫交易罪。綜合其他情節,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