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卡車輪胎的法院“游記”
作者:潤萱 發布時間:2015-05-21 瀏覽次數:692
半個月前,三個足有半人高的卡車輪胎被推進了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的辦公室,這三個輪胎將由司法鑒定機關對是否存在質量問題進行鑒定。近日,法院以調解的方式審結了該起買賣合同糾紛。
輪胎銷售公司的老板王某與運輸公司的老板權某是老鄉,倆人相識已久,在生意上也常有往來,因此關系一直不錯。2013年元月,權某因為工作需要向王某購買了一批汽車輪胎,共計7600元,并立有字據。
三個月后,權某的卡車卻在運輸途中發生了爆胎事故,所幸沒有人員傷亡。雖然只是虛驚一場,但這讓權某十分生氣,認為王某銷售給自己的輪胎根本是劣質輪胎,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氣憤之余,權某找到了王某說明情況,并且拒絕付輪胎款。王某一聽自己銷售的輪胎發生爆炸,便將權某所稱的“問題輪胎”收下并送至某輪胎公司進行鑒定。鑒定結果顯示,該輪胎故障屬于“胎冠硬刺傷”,系由于外界硬物刺傷、扎穿所造成的,根本不屬于產品質量問題。
王某放下了心中大石,找到權某后拿出了廠家的鑒定報告,并要求權某將輪胎款付清。誰知權某卻并不認可王某拿出的鑒定報告,拒絕了王某的付款要求。王某多次催要無果,于2015年1月訴至法院。
庭審中,權某與王某就輪胎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展開激辯,權某認為某輪胎公司根本就沒有資格對輪胎進行鑒定,對于鑒定結果也不認可。他提出由司法鑒定機關對輪胎的質量進行鑒定,王某也表示同意。
隨后,王某便將三個輪胎送到了法院。但當權某見到這三個輪胎之后,卻聲稱這三個輪胎根本就不是自己當初交給王某的“問題輪胎”,輪胎上根本沒有側面起鼓的痕跡,認為王某隨便拿了3個輪胎來代替了“問題輪胎”。
“當初拿到輪胎后,我就在上面寫上了你的名字,這三個輪胎就是你的。”王某據理力爭,雙方各執一詞,爭執不下。
三個巨大的卡車輪胎也引得眾人紛紛側目,空氣中彌漫著濃厚的塑膠味,與雙方當事人的火藥味交織著,爭吵愈演愈烈。承辦法官及時勸阻雙方,由法院暫為保管三個輪胎,讓當事人先行離開,擇日再進行調解。
幾天后雙方再次依約來到法院,“你們兩位是老鄉,工作上也合作了這么多年,平常關系這么好,為了這幾千塊錢鬧的這么難看,根本不至于。” 法官耐心勸說,經過一上午的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將輪胎款以3000元結算,當庭付清,之后再無糾紛。
至此,因三個卡車輪胎而引發的鬧劇終于結束,輪胎在法院的“旅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