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杯好酒引來3萬元債務 他稀里糊涂擔保
作者:朱秀芹 劉玲 發布時間:2014-05-05 瀏覽次數:499
老孫家境普通,但平日愛喝點小酒,老李于是請他喝酒然后請他擔保借款,老孫認為關系不錯就簽字了,誰知一年之后,老李沒有還款,債權人將老孫訴至泗陽法院,老孫后悔莫及。
老孫愛喝酒是出名的,方圓幾里的人都知道。一天,鄰居李某找到老孫,稱自家得了一瓶好酒,請老孫到自家品嘗品嘗,禁不住誘惑的老孫便高高興興地與李某一起去了他家。
一到李某家,李某便拿出酒。打開包裝,一股濃郁的酒香撲鼻而來,勾得老孫肚里的酒蟲越發不安穩,李某立馬替老孫斟上一小杯酒,兩人高高興興的喝下肚,老孫咋咋嘴,對美酒回味無窮,對李某的好酒贊嘆不已。
幾杯酒下肚,李某卻對來孫訴起苦來:“老孫啊,不滿你說,我現在日子過得苦啊!”老孫隨即問到李某有什么難事,李某便說自己生意周轉困難,想向他人借3萬元周轉,但借款人要求找人擔保證明,沒人擔保證明不借錢,現在自己正發愁。
老孫聽完豪氣地拍拍李某的肩膀說:“兄弟,還以為是什么大事兒呢,老哥我替你擔保作證了,事不宜遲,咋們現在就去。”于是李某便開車帶著老孫來到朱某家中,朱某見李某帶來了擔保人,也爽快的把3萬元借給了李某,李某打了借條,約定還款期一年,老孫一并在借條上簽字提供了擔保。
其實老孫并不太理解擔保的意思,還認為是作證,怕借款人賴賬的意思。
一年借款期限很快到來,生意失敗的李某不僅未履行還款義務,還跑得無影無蹤,無奈的朱某只得將老孫告上法庭,要求老孫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償還借款3萬元及利息。收到法院傳票的老孫來到法庭,經過法官釋明,對自己為李某簽字擔保沒有異議,但老孫想到自己患上重病的妻子和不堪重負的家,老孫摸著眼淚悔不當初。
老孫的境況令人同情,經法庭調解,朱某放棄利息主張,但3萬元借款本金的法律責任老孫仍需承擔,法院最終判令老孫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給付朱某3萬元。拿到判決書,老孫說道:“真不該饞嘴貪那一杯酒,抹不開面子。”
法官提醒:無論是基于親情、友情還是面子情,為他人借款擔保都需慎之又慎,需要衡量自己的承擔能力,否而釀成苦果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