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辦了張信用卡就可以到處消費,不料透支了卡片卻無力還款,被銀行的催繳電話逼的不得已還關了手機。近日,句容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2008年間,句容開店的被告人王某在經過銀行的業務員一番介紹后,決定辦理一張該銀行的5000元額度的信用卡。在提交申辦材料的時候,銀行要求王某出具一張收入證明??紤]自己的店還沒有營業執照,辦理不了收入證明,于是王某找到了以為開超市的朋友,請其幫忙出具一份收入證明。出于朋友關系,超市老板想都沒想就答應了下來??ㄞk好后,被告人王某迫不及待的開了卡,并按照銀行的提示刷卡消費和按時還款。由于用卡方便,被告人找到業務員,以同樣的方式辦理了另外2張信用卡??墒堑搅撕髞?,被告人王某做生意虧了本,以至于還款出現了問題。最后,王某不得不用“拆東墻補西墻”的方法來償還刷卡欠下的債務。到了2013年的時候,被告人王某再也沒有能力還款。從那之后,銀行的催收電話也一直打個不停。王某干脆關了手機,跑到外地打工。201311月,被告人王某因惡意透支信用卡被警方抓獲。經查明,從2008年至20099月間,被告人王某在使用申辦的3張信用卡過程中,通過POS機刷卡消費和ATM機取現等形式累計透支本金共計人民幣85000多元,經銀行多次催收,超過三個月仍未歸還。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于是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