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團伙演雙簧 上當受騙不知情
作者:王坤 發布時間:2014-04-28 瀏覽次數:500
以為自己以低價買到了罕見的“古董”,撿了一個大漏,沒想到卻是犯罪團伙精心設計的騙局,便宜沒撿到反而遭受損失。近日,句容法院就審理了這樣的一起案件。
年近花甲的老朱一直以來對古玩字畫之類的東西感興趣,自退休以來更是潛心研究于此,邊研究邊學習。老朱時常也會收藏一些小古董、小玩物,一方面滿足自己的興趣愛好,一方面也做收藏投資之用。2012年5月的一天,老朱在街上溜達,看到有回收古玩字畫的小地攤,很多人圍觀。于是也湊上前去看看熱鬧,沒想到這一看就落入了詐騙團伙早已設計好的圈套。老朱看了一會,就有一位中年男人李某過來要出賣“古董”,并拿出一些各種動物形狀的陶制古物,擺地攤的攤主王某(已判決)隨即進行仔細檢查觀看,認定是清朝古物,看熱鬧的人群中也有一位“內行人”張某(已判決)予以附和贊同,確定這可是真正的“古董”。后攤主王某以身上所帶的現金不多為由,“遺憾”的只收購了其中幾件“古董”。
老朱看到這兒不禁心思一動,這么好的機會怎么能放過。于是走上前去與出售“古董”的李某商量,愿不愿意把剩余的“古董”賣給他。后二人在眾圍觀者的撮合下,商定老朱以10000元錢買下麒麟形、牛形、羊形“古董”3件。老朱喜滋滋的捧著這些精貴玩意回到了家,并邀請好友一起把玩觀摩。后經好友提醒,發現“古董”有問題,報案后經鎮江市文物局鑒定,老朱收購的“古董”只是現代制作的工藝品,并不屬于文物。2013年11月,被告人李某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到案后,其如實供述自己及同案犯的罪行。原來,擺地攤的王某和兜售“古董”的人李某以及圍觀的張某是一個專門詐騙的犯罪團伙,精心設局等待類似老朱的人上鉤。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伙同他人共同犯罪,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予以懲處,于是判決李某犯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