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宣布:被告人張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近日,通州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長張月淑話音剛落,被告席上的張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注冊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合力”叉車是安徽叉車集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知名品牌。法庭經審理查明,201011月,天津人張某與王某、史某合謀銷售假冒“合力”叉車牟利,由張某聯系購買假“合力”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產品質量保證書,張某單獨或伙同王某從天津市牛道口鎮地下加工點購買假冒“合力”牌叉車,史某通過傳真電話、互聯網等途徑發布假冒“合力”牌叉車的銷售信息,并通過王某用假身份證辦理的農業銀行賬戶收取貨款。2010年至2013年,張某等將四輛假冒“合力”牌叉車分別賣到蘇州吳中區、浙江樂清市、浙江溫州市、南通市港閘區。張某等人銷售的叉車是以兩萬多元購進的二手叉車。201363,被告人張某伙同史某在南通港閘區飛鶴物流將一輛假冒“合力”叉車以35000元的價格賣給徐某,后被市民舉報,張某于201364被抓獲歸案。庭審現場,張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張某等人的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屬于經濟犯罪領域,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和國家的商標管理制度,受到了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