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頭沒錢,便闖入開門的車庫內持刀搶劫,面對獨自一人的年輕女子,又忍不住動手猥褻,幸而女子機智應對,避免了更大悲劇的發生。

 

201312月的一天上午,年輕女子李某在海門市某小區租住的車庫內休息,由于車庫內空氣不流通,她便將大門敞開后坐到床上看電視。不多久,車庫門口來了一個二十多歲的陌生男子印某,向她詢問車庫的租金。李某回答之后,印某仍沒有表現出要離開的樣子,繼續問隔壁車庫是否在裝修等問題,過了兩三分鐘后才離開。

 

看到印某離開,李某并沒有放在心上。隨后李某注意到印某在她的車庫門口來回了好幾次,但是印某異常的舉動并沒有引起李某的警戒。

 

到了中午十一點左右,聽到 “哐”地一響,李某轉頭才驚訝地發現這名男子已經進入了車庫,而門已經被他從內側關上。更恐怖的是,這名男子手上拿著明晃晃的一把水果刀,走近放在李某的下巴處,要求她把錢都交出來。在幾番翻找后,男子只從李某的包內和桌上拿到人民幣100元、港幣100元和一只手機。

 

“收獲”沒有預期豐盛,不滿的印某又想到了新的獵物——李某。他用刀逼著李某脫下褲子,用搶得的手機對準李某的下身拍照,并威脅李某不準報警。隨后,不顧李某的反抗,大腦發熱的印某開始對李某的下身用手進行猥褻,在猥褻的過程中,印某問李某是否有男友,驚悚不已的李某靈機一動,回答自己有老公,馬上就回來。聽到李某的回答后,心虛的印某立即住手,拿著贓物離開了車庫。驚魂未定的李某趕緊穿好衣服,哭著向附近的居民借來手機報了警。

 

近日,海門法院審結了這起搶劫、猥褻婦女的案件,被告人印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犯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罰金人民幣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