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買”下自家房屋 男子買假證辦貸款被識破
作者:汪小丹 發布時間:2014-04-25 瀏覽次數:482
為了騙取銀行貸款,蘇州男子黃某竟用200元“買”下了其妻子名下的房屋,試圖用兩張假證去銀行辦貸款,只可惜錢還沒拿到手,銀行工作人員就識破了兩證件的真實性。最終,該男子以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虎丘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五個月。
2012年7月的一天,警方接到報警,稱一男子拿著假的房產證去銀行辦貸款,警方隨即趕到現場將其抓獲。經過審問,該男子姓黃,蘇州本地人,自稱因公司資金短缺,所以想貸款周轉。可是家中的房產證登記的是她老婆的名字,自己又在和老婆吵架鬧離婚,現在向老婆要房產證辦貸款簡直難如登天。于是,黃某嘗試以家中鎖匠開鎖的理由騙其老婆要房產證,其老婆當然不相信。無奈之下,黃某便想出了一個“以假亂真”的方法,在朋友的幫忙下,黃某花了200元向一個出售假證的人買了“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兩張假證。看著這兩張難辨真假的“高仿證件”,黃某信心滿滿地聯系銀行辦理貸款的工作人員,誰知,還沒等5萬元貸款拿到手,就被工作人員識破了證件的真實性,報警將其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已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鑒于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有悔過表現,故從輕處罰,作出以上判決。
法官提醒:有買假者,就有賣假者,有賣假者,就有造假者,三方各取所需。在此提醒廣大市民,不要去買假、用假,買假證也是犯法的,只要向假證販子訂購一張以上的假身份證或者其他各類國家機關證件,就已觸犯刑法,構成了犯罪,更別說想用假證去銀行辦理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