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積極探索調解新方式
作者:項崇宇 發布時間:2007-02-07 瀏覽次數:2238
本網徐州訊:為高效快捷地解決爭議,最大程度地消除當事人的抵觸情緒,營造良好的社會效果,近期,新沂法院積極探索調解新方式,采取庭前調解和適時調解相結合的做法,將調解工作貫穿于訴訟全過程,有效地促進了調解率大幅提高。
一是庭前調解。對于一些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當事人雙方都有調解意愿的,該院采取庭前調解的方式,積極為當事人營造良好氛圍,避免當事人在開庭過程中產生爭執,從而給調解帶來情感障礙。庭前調解,增加了調解成功的可能性,提高了調解機率,同時也減少當事人的訴累,降低了訴訟成本。
二是適時調解。除了庭前調解,該院法官還注重把調解工作貫穿于整個案件審理的始終,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積極尋找調解最佳時機,適時進行調解。對于婚姻家庭、相鄰權糾紛等案件,調解法官盡量給當事人充分闡述觀點和發泄怨氣的機會,當他們心氣平靜下來后,就是調解的最佳時機。此時,法官進行適時調解,極大提高了調解的成功率,取得了良好效果。
好的方法必然帶來好的效果,該院的每一位法官都積極利用調解這一展示自己審判工作水平和能力的平臺,積極探索調解新方式,充分挖掘潛力,深入調解,潛心調解,爭當調解能手。今年1月份,該院已調解結案80件,較去年同期增加了60%,創造了歷史最佳水平,為全年調解工作開了一個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