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引人深思的數據?未成年人犯罪現狀調查報告
作者:朱序平 發布時間:2007-01-11 瀏覽次數:3447
據某縣法院統計,2004年、2005年、2006年,該院審結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別為38件58人,42件63人,44件72人,案件數和被告人數呈上升趨勢。從案件的類型看,盜竊、搶劫、尋釁滋事等案件有98件,占整個案件的53%。從未成年被告人年齡結構看,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40人,占整個未成年被告人總數的23%。從未成年被告人的文化程度來看,高中以下的有148人,占整個未成年被告人總數的80%。
這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案發原因是什么,具有什么特點,筆者進行了深入地調查、走訪,具體分析如下:
涉財案件居高不下。據統計,近兩年來該類案件為76件, 占整個發案數的41.5%,究其原因,一是這些未成年人罪犯沒有樹立起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貪圖享受,對金錢的獲取缺乏正確的認識。二是一部分未成年人過早進入社會游蕩,不勞而獲思想嚴重。三是一部分未成年人罪犯缺乏社會的關心和家庭的溫暖,易受壞人引誘。
犯罪趨于團伙化、暴力化。在所審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 二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和暴力性犯罪均占到85%以上,搶劫、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盜竊等均大都是多人參與的團伙所為。由于應對外界變化、辨別事非的能力較差,加之不良風氣和社會環境的影響,未成年人在相互糾集過程中易形成團伙,使犯罪具有一定的規模。暴力化傾向突出,攜帶和使用兇器已很普遍,規模性的搶劫、聚眾斗毆所造成的后果與社會危害性也較為嚴重和惡劣。
文化程度偏低。未成年人罪犯文化程度普遍比較低,其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到75%。較低的文化素質和水平使他們缺乏法律意識,不知法、不學法、不守法較為普遍,往往站到被告席上時已悔恨已晚。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在校生的違法犯罪2004年為7人,2005年為20人,1一8月份為10人,占未成年被告人總數的20%,令人擔憂。
此外,未成年獨生子女、單親和重組家庭子女的犯罪凸顯。三類未成年被告人占未成年被告人總數的36.5%。
如何積極主動地把未成年被告人的審判、維權和保護工作當作一件大事來抓,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來全力教育、挽救失足的下一代,維護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維護社會、家庭的穩定,是人民法院義不容辭的責任,筆者從事多年少年審判工作,現就此談一點個人之見。
首先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對未成年被告人要做到寓教于審,審教結合。庭審是法院審判工作的中心,要抓好“四個結合”,即庭審準備與庭前教育相結合、庭審調查法庭感化相結合、法庭辯論與法庭教育相結合、庭審教育與庭后教育相結合,從而達到三個效果。一使未成年被告人認識到犯罪的根源,促其反省;二使未成年被告人認識到其犯罪行為對社會的危害性;三使未成年被告人認識到家庭、學校和社會的期望,增強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勇氣。
其次要主動延伸職能。在立足于“審判維權”的同時,一方面要對已判決的未成年被告人建檔立冊,搜集與未成年被告人個人、家庭、戶籍居住地等相關信息,確定重點跟蹤對象和一般跟蹤對象,形成監控網絡。另一方面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對被判處緩、管、免、罰的未成年被告人制定幫教措施,落實幫教責任,幫教時間不限于刑罰考驗期結束。
最后要積極參與綜合治理。人民法院應做到三個主動,主動為社會各界就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案件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理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主動送法到學校,為學生宣講法律知識、進行法制教育;主動與關工委、團委、婦聯及教育等單位聯系,在典型案例開庭時組織在校學生旁聽,增強了他們的守法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