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賣財產逃避執行 司法拘留方知悔改
作者:商東雷 發布時間:2006-12-29 瀏覽次數:2875
本網淮安訊:近日,江蘇省淮安市清浦區人民法院依法決定對低價變賣財產逃避法院執行的被執行人戚家干司法拘留15日。
原來,戚家干在江蘇泗洪縣辦了紙箱廠,因合同價款糾紛被清浦機關印刷廠告到法院。今年清浦法院判決戚家干給付清浦機關印刷廠共計33.95萬元貨款。在還款五萬元后,其干脆把紙箱廠和家產以明顯的低價賣給他人,幾次更換住所,最后竟舉家前往蘇南做生意,拒不還錢。
法院認為,戚家干的行為明顯屬于故意轉移財產,又阻撓法院執行,對他進行了司法拘留和罰款,懾于法律的威嚴,戚家干主動認錯悔過,其家人也主動將23萬元的執行款交至法院,剩余款項也在積極的履行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