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日前,東臺法院唐洋法庭通過訴調對接成功審結了一起刑事自訴案件。自訴人丁某與被告人彭某系鄰居,兩家因承包田種植磕磕碰碰已有多年,2004623,彭某及其丈夫因栽秧打水問題與丁某又發生口角,在雙方揪打過程中,彭某將丁某推倒在地致丁某受傷,經鑒定構成輕傷、十級傷殘。同年8月,丁某以彭某及其丈夫犯故意傷害罪并造成經濟損失為由向法院提起控訴。因證據不足法院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偵查完畢后丁某要求自訴處理,公安機關遂撤銷了此案。今年5月,丁某再次向唐洋法庭起訴要求追究彭某的刑事責任。考慮到雙方是鄰里糾紛,且彭某丈夫在此期間死亡,彭某情緒較為激動,該案處理稍有不慎極有可能會導致雙方矛盾進一步加深,唐洋法庭的法官們在查明案情的基礎上先后五次召集雙方做調解工作。但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法庭的調解一時很難打開當事人的心結,調解工作陷入僵局。“這個案子不要急于判決,你們與鎮領導和村里的同志再聯系聯系,請他們幫助做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院長邱曉虎對此提出明確要求。有了新的突破口,法庭一方面通過今年年初建立起的唐洋人民法庭審務五進工作聯絡機制與當事人所在村的民調主任陳主任取得了聯系,陳主任同時也是該法庭特聘的人民調解員,另一方面與富東鎮黨委、政府進行溝通,組成了由政法鎮長、司法干事、民調主任、法庭庭長、承辦法官共同參加的調解小組,再次組織丁某、彭某及雙方家人到村委會調解。由于丁某、彭某都是很淳樸的農家婦女,目不識丁,法律意識淡薄,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和特邀調解員耐心細致地向她們宣傳法律知識,苦口婆心地進行情感疏導,寓情于法,明情于理。最終,當事人被法官和調解員的真誠與執著所感動,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彭某答應賠償丁某兩千元并當場履行,丁某也表示放棄追究彭某的刑事責任,一場延續多年的恩怨在法官和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終于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