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區(qū)法院分析當前司法鑒定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作者:張靜芬 發(fā)布時間:2006-12-04 瀏覽次數(shù):3737
自最高院要求審鑒分離來,常州市戚區(qū)法院司法鑒定扎口在辦公室,近年來己完成對外委托各類鑒定案件200余件,沒有出現(xiàn)當事人對鑒定結論不滿的情況,為審判工作實現(xiàn)“公正與效率”提供了優(yōu)質的服務保障。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經濟的發(fā)展,法院審理案件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越來越多,司法鑒定范圍日益擴大。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的出臺,公檢法三機關內部的鑒定機構已全線退出,鑒定機構的全面社會化,給法院司法鑒定工作帶來了新的困惑。
一、存在的問題
1、收案數(shù)急劇上漲。隨著審判和執(zhí)行案件收案數(shù)的逐年上升,對外委托鑒定收案數(shù)也成倍增長,今年戚區(qū)法院的收案數(shù)同比上升203%。
2、新類型案件增多。近年來,除了較傳統(tǒng)的價格論證、資產評估、拍賣等案件外,出現(xiàn)了專線鐵路使用費、測謊鑒定、司法精神病鑒定、化工原料與產品質量因果關系檢測、醫(yī)療事故鑒定等新類型案件。
3、對全國性的鑒定機構信息源嚴重缺乏。當前法院對鑒定機構的了解僅局限于本市或本省范圍內的入冊機構,對外省市的了解甚少,尤其對一些專業(yè)性技術較強的案件的鑒定機構無從選擇。
4、鑒定機構的技術條件滿足不了辦案需求。隨著新類型案件的增多,法院審理案件專業(yè)性和技術含量的不斷增加,對司法鑒定工作帶來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國鑒定機構技術條件的嚴重滯后,滿足不了審判工作的需求。如有一起產品質量糾紛案中,原告申請對產品原料(工業(yè)鄰本二甲酸二辛脂)的質量與形成產品不合格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進行檢測,本院先后咨詢了五家鑒定機構,最后才在浙江找到相應的鑒定機構。又如我國目前沒有一家機構能對水筆或復寫紙字跡的形成時間作出鑒定。
5、鑒定機構的收費太高、隨意性較大。有的文鑒案件,收費標準是按照合同的標的收取。化工產品因果關系質量監(jiān)測和房屋質量監(jiān)測收費均在一萬元以上,當事人怨言很多。本院曾有3起案件因申請人交不起鑒定費而撤回了鑒定申請,最后導致?lián)淖C據(jù)不足而撤回了訴訟請求。
6、當事人不配合法院的鑒定工作。當事人不配合,表現(xiàn)在雙方或一方當事人不愿做鑒定,直接阻礙了鑒定費的預收和鑒定機構選擇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對策
一是全面落實司法為民的指導思想。堅持司法鑒定有利于正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利于法官公正高效地明斷是非,在切實保障司法鑒定優(yōu)質高效上下功夫,以公正取信于民,樹立良好的司法鑒定形象。落實各項便民、利民措施,做好服務說明工作。
二是建立有效的內部制約機制。完善司法鑒定程序公正和制度規(guī)范的監(jiān)督機制,嚴格鑒定機構的遴選程序,明確督辦人對外委托辦理時限和鑒定機構工作時限,強化審鑒分離及案件流程監(jiān)督管理。加強與法院內部相關庭室和有關鑒定機構的協(xié)調和配合,盡可能縮短鑒定、評估和拍賣流程時間。同時加強信訪工作,由本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定期對司法鑒定管理工作進行各項效率指標體系考核,向有關部門發(fā)放征求意見函,使司法鑒定的對外委托程序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實施有效,避免暗箱操作,確保司法鑒定遵循公正、合法、高效、廉潔原則。
三是加強聯(lián)絡,及時獲取相關信息。加強與上級法院的聯(lián)系,爭取上級法院的支持和指導;加強與兄弟法院的聯(lián)系,及時溝通信息,以免在遴選鑒定機構上走彎路。
四是發(fā)放司法鑒定風險告知書,進一步明確司法鑒定的客觀真實性和其他不能預見的因素,從而進一步制約當事人不積極配合司法鑒定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促使當事人更好地配合法院做好鑒定、評估、拍賣等機構的工作,保障三類司法鑒定案件的順利進行。
五是確保鑒定費的正常收取。針對目前鑒定機構收費太高的情況,從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出發(fā),盡可能與鑒定機構達成共識,確保鑒定費收取上的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