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路邊有人數錢起歹念 搶劫后6名男子均落網
作者:夏倩 發布時間:2012-07-10 瀏覽次數:472
租車去蘇州游玩花光積蓄,回老家路經無錫看到路邊有人在數錢竟起賊念。6名男子尾隨跟蹤,劫得現金2400元及一部手機。
2011年10月23日,劉某、范某、沈某、孫某和李某(另案處理)一行5人商量要去蘇州找朋友陸某玩,在老家沭陽縣租了輛車便出發了。6人在蘇州吃喝玩樂了三天,很快把身上的積蓄揮霍一空,于是準備回家。而此時,陸某也稱自己想回老家一趟,和大家一起走,由其開車。
26日晚上,當車開到無錫境內一個高架的十字路口時,范某無意間看到路邊有位男子正在數錢,都是面值100元的人民幣。想到6人身上的錢已經所剩無幾,回去的路上還要交過路費,范某立即起了歹意,并把要去搶錢的想法告訴大家。起初,陸某和孫某不同意,但在大家的勸說下,兩人答應了,由范某指路,陸某開車跟蹤。
沒過一會,6人便來到了江海路黃泥頭公交站臺附近,劉某、范某、孫某和沈某4人下車尋找該名男子。很快,范某就看到該名男子行走在江海路的人行道上。沈某和范某迎面走向男子黃某,出其不意就對黃某一陣拳打腳踢,將其打倒在地,并威脅黃某把錢交出來。黃某謊稱自己身上沒錢,只交出了手機。這讓劉某很憤怒,二話不說就對黃某進行搜身,在其褲子的右側口袋里找到了錢包。黃某見對方人多勢眾,不敢反抗。4人得手后立刻上車離開了現場。
案發當晚,23歲的黃某正好下班回家。因當天是公司發工資的日子,想到要去取錢的黃某便在回家的路上去了廣瑞路上的一家銀行,取了2400元。為確保自己取錢的數目,黃某便又拿出錢來數了一遍。但讓其沒想到的是,就是自己的這種大意行為,竟被有心人盯上,當其走到江海路上時,遭遇了搶劫。案發后,黃某跑到了附近的親戚家,報了警。同年11月,劉某、范某、沈某、孫某和陸某被抓獲歸案。
經崇安法院審理查明后認為,5名被告人結伙以暴力方式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搶劫罪,是共同犯罪。在共同搶劫罪中,被告人劉某、沈某、范某是主犯,被告人孫某、陸某是從犯。因劉某是累犯,范某在假釋考驗期內犯新罪,予以數罪并罰。最后,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被告人孫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被告人陸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各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