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鎮江開發區法院能動司法,訴前調解一起鄰里糾紛案,在承辦法官的勸解下,因界址問題而反目的近鄰蔣先生和吳先生兩人重歸于好。

 

家住新區丁崗鎮某村的蔣先生與吳先生系多年的近鄰,一直都守望相助,相安無事。2011年底,蔣、吳兩家因“萬頃良田”建設工程而面臨拆遷。兩家的界址是祖輩劃分,現如今已模糊不清,而宅基地的面積直接關系到拆遷補償的多少,兩家為此爭執不休,互不想讓,矛盾進一步激化。

 

鎮江開發區法院社區法官李仁福得知后,考慮到此事不僅關系到兩家的和睦,也關系到“萬頃良田”建設工程的大局,遂進行上門處理。李法官從兩家的淵源、多年的鄰里情對他們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勸解。同時,邀請該村的村干部、兩家的親屬幫忙做他們的思想工作。經過4個小時的勸解,蔣、吳二人終于愿意擱置爭議,達成協議,握手言和。事情解決后,蔣先生和吳先生連聲說到:“幸虧有您及時勸解,否則,我們兩家多年的感情就像這房子一樣垮掉了,謝謝法官。”

 

據悉,在分配安置房時,蔣先生和吳先生主動提出兩家繼續做門對門的鄰居。他們的鄰里情還將繼續延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