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駕車摔了自己 賠了藥費還得拘役
作者:高風 發布時間:2012-07-09 瀏覽次數:456
自酒駕列入刑事犯罪開始,由其引起的交通事故案件總是多如牛毛。大部分小磕小碰雖然沒有造成什么嚴重后果,可是酒駕的司機卻要負很大的責任;如果情節嚴重,交通肇事致死人命的案件也不在少數。然而,近日潤州法院刑庭審決的一起酒駕案件令人哭笑不得,被告人不僅把自己摔個半死,還不得不接受法律的制裁,為自己交點學費。
去年年末,因為臨近年關親友們少不了互相聚聚。下崗在家的老陳這天酒飽飯足的從親戚家出來,哼著小曲就開著那輛無證無牌的“力之星”二輪摩托車飆了出去。老陳一路沿我市潤州區110號道路由石馬向韋崗方向行駛,行至韋崗加油站附近時,酒勁發作失去了控制,在無人干擾的情況下一頭摔倒在道路東側的泥地里。
事后經過鑒定,老陳體內血液乙醇含量為250mg/100ml,其酒駕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在得知自己即將要負刑事責任時,滿身傷的老陳懊悔道:“我把自己摔了結果還要負刑事責任,都怪我貪酒啊!”“幸虧摔得是自己,要是別人就不是危險駕駛那么簡單了,以后千萬不能酒后駕車了!”刑庭法官這樣說。
最終法院以被告人老陳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