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家中醉酒后,用磚塊扔砸樓下奔馳轎車,致車輛受損。日前,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判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2014年7月,閑賦在家的馬各,獨自一人喝悶酒,不知不覺就醉了,人生不如意,事事不順心,一直煩躁的情緒,在酒精的刺激下,演變外化為一種報復行為。

  馬各像著了魔一樣,從家中陽臺上撿起磚塊,扔向樓下停著的一輛轎車,“哐當”一聲,磚塊砸中了轎車后擋風玻璃,致使該車后擋風玻璃及后雨刮器損壞,而該輛車還不是普通國產小轎車,是一輛高檔的奔馳牌汽車。經權威部門鑒定,被砸車輛損失共計價值人民幣5647元,達到了法律規定的毀壞財物數額較大的標準。

  案發后,馬各十分后悔,“我也不知道怎么會發生這事,可能最近遇上一些煩心事,加上酒喝多了點,一時沖動,真不是有意要報復。”同時積極賠償了車輛損失,并取得被害人李莉的諒解。

  被害人李莉也覺得很無辜,“我和他無冤無仇,這個人我也一點都不認識,心情不好也不能拿我的車出氣啊!”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馬各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告人馬各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對其可從輕單處罰金。最終依法判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