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親妯娌上演一場鬧劇,兩人因瑣事發生爭執并當眾互罵對方生活作風有問題,弟媳竟然一怒之下向嫂子揮出一記耳光,不想造成嫂子左耳耳膜穿孔。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郭某與陳某是親妯娌關系,郭某是嫂子,陳某是弟媳,兩人家住得不遠,原先關系不錯。不過時間久了,因為一些生活瑣事,彼此之間漸漸積累了不少宿怨,互相對罵成了常有的事情。因為長輩的恩怨,就連雙方的子女都互不來往。

 

因兩家責任田相鄰,2012311日上午10點多鐘,兩人在自家地里干農活,郭某見陳某家地里種的樹太靠近兩家地邊,覺得會影響到自己地里農作物的生長,便不假思索的說了一些指桑罵槐的話,陳某認為郭某是在罵自己,雙方為此當場發生爭執,造成對罵局面,后被雙方家人和圍觀群眾勸開,各自悻悻返回了自己家中。

 

當天下午5點多鐘,感覺受到欺負的陳某來到郭某家門口,質問郭某上午是在罵誰。一言不和,妯娌倆再次在大庭廣眾之下指著對方鼻子對罵起來,隨后兩人扯到了生活作風問題上,郭某稱陳某在外與他人相好,陳某也不甘示弱的回應說郭某在村里與他人有不正當關系。在此過程中,一時氣惱的陳某揮起手掌,沖上前去一巴掌就打到了郭某的左臉耳根處。郭某受到重擊疼痛難忍,后經法醫鑒定,因為陳某的這一巴掌,造成郭某的左耳外傷性鼓膜穿孔,構成輕傷。

 

案發后,陳某深刻反省自己的行為,并就民事賠償部分與郭某達成協議,賠償給郭某各項經濟損失1.5萬元,見陳某積極悔罪,郭某認為親屬間沒有必要將矛盾激化,遂對陳某的行為予以諒解,并撤回了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被告人陳某歸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庭審中自愿認罪,具有悔罪表現,并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依法對其予以從輕處罰并宣告緩刑。